艾滋病作为新的疾病,又是症状繁多、变化迅捷的危重病,有非常多样的并发症(机会性感染)。因此,不同时期、不同地域有不同的定义和诊断标准。世界卫生组织和(CDC)对发达国家诊断艾滋病的定义十分严谨,要求十分严格;对发展中国家提出较简易的诊断指标。我国根据国际标准及我国实际情况,于1990年8月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中规定艾滋病属乙类传染病,并提出试行诊断标准,1996年又组织专家做了修订,其内容如下:
HIV感染者
1.受检血清经初筛试验,如酶联免疫吸附试验(ELISA)、免疫酶标法或间接免疫荧光试验(IF)等方法检查阳性,再经确证试验如蛋白印迹法(WesternBlot)等方法复核确诊者。
2.感染者可无临床症状。
艾滋病确疹病例
1.有流行病史,如同性恋或双性恋者,静脉吸毒者。
2.临床症状,长期发热>1个月,在3个月内体重下降>10%,有腹泻、咳嗽、呼吸困难、口腔霉菌感染等。
3.实验室检查:
<1>HIV抗体阳性,并经确证;
<2>CD4<200/MM3;
<3>CD4/CD8<1;
<4>条件致病菌感染的病原学检测阳性;
<5>卡波济肉瘤或中枢神经系统的病变。
鉴别诊断
1.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、部分人感染HIV后,在急性感染期表现很像此病。因此,对有高危险行为等流行病学因素的就诊者,如出现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症状时,应立即做HIV抗体检测。
2.原发性免疫缺陷病。
3.继发性免疫缺陷病:如放疗、化疗、皮质激素应用后或原已存在恶性肿瘤,以及严重营养不良等引起的继发性免疫缺陷病。
4.血液病:由于艾滋病患者有发热、肝脾肿大、淋巴结肿大,个别有白细胞或淋巴细胞减少等临床表现,故需与血液病相鉴别。
5.中枢神经系统疾病:由于艾滋病人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,如感染、痴呆等,应注意与其它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病相鉴别。
在鉴别诊断中,对于就诊者的流行病学史特别值得注意。这里主要指:同性恋、异性恋多性伴,配偶或性伴HIV抗体阳性,静脉吸毒史,性病史,出国史,HIV抗体阳性者所生子女及输入未经HIV抗体检测的血液等。对有上述流行病学史者应即进行HIV抗体检测。
(实习编辑:邓湘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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